北方网消息:昨天(4日),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市社保中心对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一年一度的重新确定。
经确定,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等477家医疗机构成为2003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多家一级医院因没有达到审核标准而退出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今年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三级医院有36家;二级医院100家;一级医院341家。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本市已经扩大参保范围,许多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也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时一定要到重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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