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加强对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监督的通知》(审办发[2003]28号)和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03]28号)精神,天津市审计局于2003年5月16日下发《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已投入审计人员4577人次,分三个阶段对我市民政、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协会以及各定点医疗、防疫机构等相关单位截至6月16日接收、分配、使用“防非”社会捐赠款物的全过程进行了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6月16日,我市民政、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部门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6842万元。其中资金3036万元,各类药品、食品和通讯设备、电话卡及其他物品3806万元。已分配、拨付捐赠款物3889万元,上缴市财政专户872万元。尚结存捐赠款物2081万元。各部门均能将捐赠款物及时有序地安排拨付到“抗非”一线。同时,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及时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我市的“防非”捐赠款物的管理规范,使用合规。经审计,尚未发现挤占、挪用捐赠款物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在对市民政、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部门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计机关还对我市海河医院、肺科医院、传染病医院、武警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和市急救中心、防疫中心等相关单位“防非”捐赠款物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也是好的。下一步,各级审计机关将按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对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告。
天津市审计局
200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