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玉照被一广告公司用作产品广告,四川省某电视台的两名女主持人一怒之下提出总额高达60万元的索赔请求。日前,这起我省索赔金额最大的肖像权侵权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调解不成索赔金额涨几倍
4月15日,四川省内某媒体刊发了一则医药广告,上有两名美女的玉照,照片面积有几平方厘米。此后,该产品的广告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她们的照片。
这两名美女都是省内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一个姓徐,另一个姓甘。据她们讲,四川摩能文化传播公司发布的广告里使用了她们的照片,以表明产品的良好效果,但她们从未服用过该产品,也从未接受或者同意该公司使用她们的肖像。因此,在广告见报的当天,她们即发去律师函,要求摩能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于4月20日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索赔6万元。
在律师的主持下,双方就此进行了调解,但因一万元之差未达成协议。5月12日,两名女主持人变更了诉讼请求,各将索赔金额(侵权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费)提高到30万元。
广告公司美女翻脸不认人
“太可怕了,哪有这样翻脸不认人的!”面对高达60万元的索赔总额,摩能公司老总蒋先生表示难以置信。他说,在法院庭审过程中,5名经历了该产品广告风波的知情人都出了庭,证实徐、甘两人曾在不同场合同意过用其照片作广告的请求。
在谈及当初为何没与两名女主持人签订使用照片的协议时,蒋先生称,他与她们相识的目的就是为了作广告,而双方没多久就成了无话不谈、彼此帮忙的“哥们姐们儿”。如果向她们提出签订协议,肯定会招致诸如“难道还信不过吗”之类的抢白。在该广告刊发前,徐姓主持人还在深夜打电话问过照片照得好不好、报纸什么时候出来的问题。
“我开始还以为她们索赔是在开玩笑,收到法院传票时真的吓了一跳,”蒋先生说,他对打赢这场官司信心很足,“毕竟我心中没鬼,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牵线红娘她们乐意做广告
摩能公司是从四海省内较有名气的叶姓摄影师处获得两名女主持人的照片的,双方的相识也由他一手促成。
在成都娱乐圈里被称为“美女杀手”的叶先生称,最初他为徐、甘二人和蒋先生当“红娘”时,清楚地说过意图在于作广告。“我此前曾经对她们两人有过帮助,她们也乐意为该公司作广告。”在刊发广告前,她们专门抽出时间到摄影棚拍了几组照片,在摆姿势时还留出了放产品的位置,“要是她们没同意,别说是摩能公司,我本人也不敢把她们的照片随便送人啊。”
叶先生认为闹出此事是他惹的祸,却把蒋先生“害惨了”,他希望双方“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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