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原办公室主任兼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汪守斌,借工程发包和工程立项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52000元。日前,哈市动力区检察院以汪守斌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1年5月,汪守斌在担任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黑龙江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本单位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的职务之便,收受承包单位黑龙江国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贿赂款人民币20000元。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汪守斌利用其负责本单位办公楼室内改造工程之机,先后两次收受承包单位黑龙江诚信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贿赂款总计12000元。
2002年12月,绥化市水务局请求汪守斌帮助,为该局所管辖的呼兰河干流东发村塌岸工程立项申请款项,汪守斌收受绥化市水务局贿赂款人民币10000元。
今年1月,穆棱市水务局找到汪守斌,请求他帮助为该局所管辖的团结水库防汛调度系统工程立项申请款项,穆棱市水务局为了感谢汪守斌,送给他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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