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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昨天从开发区经发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落实开发区12件实事,开发区对企业登记照前审批实施改革加快推行并联审批制度,目前并联审批试点工作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开发区于2003年2月开始在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公路运输、印刷业等4项前置审批事项中试行并联审批。截至2003年6月30日,已有48家企业通过此种方式领取了营业执照,比原审批方式提前15~20天。企业对这种新型的审批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开发区对现有的102项前置审批逐一与市级审批部门沟通联系,已落实增加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零售、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粮食收储、批发(卫生许可证)纳入并联审批试点,涉及开发区社发局、交管所和工商局。
据介绍,并联审批的运行程序主要包括:
1、申请人在基本具备申办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申请人除提交工商登记一般性要件外,还需提交填写齐全的《并联审批申请(审批)表》,作出已具备审批规定条件的文字承诺。
2、工商登记机关在申请人提交要件齐全、并作出上述承诺后予以正式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填写的《并联审批申请(审批)表》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输给有关行政审批部门。
3、行政审批部门接到工商登记机构传输的《并联审批申请(审批)表》后,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最多不超出10个工作日)提出具体审批意见。
4、工商登记机关在接到审批机关审批同意的《并联审批申请(审批)表》后,经审查全部要件齐全合法,5个工作日内发给企业6个月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5、企业申请到6个月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后,应在半年内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并到原发照的工商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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