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11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交存了中国关于《〈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也称《〈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的批准书。
该修正案于2001年12月在日内瓦通过,将公约的适用范围从国际武装冲突扩大到非国际武装冲突,以解决非国际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主义问题。中国以建设性态度参加了修订公约第一条的谈判,并为最终达成该修正案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光亚在提交批准书后对记者表示,批准该修正案,是中国为推动该修正案尽早生效作出的努力,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支持国际社会人道主义努力的态度。
中国是目前第16个批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的国家。根据有关规定,该修正案将在第20个缔约国批准6个月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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