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工作座谈会昨天在本市举行。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房凤友在会议开始前会见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等与会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宝龙向与会同志介绍了天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陈洪江陪同会见。
房凤友在会见时代表中共天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向与会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负有重要责任。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以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既适应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使法律规范具体化,又为国家立法起到补充、探索和试验的作用,共同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房凤友指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牢牢把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论精髓,认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自觉地把党的主张、党的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程序,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转化为法律、法规,为解放和发展先进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法制环境,提供法律保障。在实施“三步走”战略的进程中,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用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和引导,有许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需要用地方立法来巩固和发展,过去我们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需要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加以修改和完善。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法制统一的原则,根据全国人大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三步走”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及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辽宁、湖北、云南、甘肃、天津九省市区人大常委会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出席会议,就制定好全国人大5年立法规划,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同志在津期间,参观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并听取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情况的汇报,对本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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