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8月11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北辰区某仓库内非法存有大量的烟花爆竹。公安人员立即赶赴北辰区南仓朝日路一个废弃的电器厂,控制了两个看门人,并对厂房和仓库进行了搜查,当场搜出各类爆竹2000余箱。看门的两名外地男子只承认受雇于人在此看守库房,其他一概不知。公安人员当即对非法储存的爆竹依法没收。
正当公安人员调用车辆将非法爆竹运往安全地点时,留守人员又发现在该院内存放烟花爆竹的另一处库房。原来该处厂区由一排车间分为内外两个院子,由于长期废弃,后院荒草丛生,从表面上看似乎已无路可走。经过仔细搜查,公安人员在后院的库房内又发现了1500余箱烟花爆竹,此处的品种要比先前发现的更有“威力”,不仅有鞭炮,而且还有礼花弹、组合花、白杆、双响等。其中的双响直径差不多有5厘米,如同一个手榴弹,燃放起来极具危险性。现场公安人员指出:此次查获的烟花爆竹大部分为三无产品,其中的礼花弹、白杆、双响等更是公安机关禁止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该废弃厂房位于工厂区,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原本是生产车间,其中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就设置在明面,极易引起火灾,而且与储存鞭炮仓库一墙之隔的另一厂家就有明火作业,是非常危险的,附近400米远就是一个油漆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经公安人员认真审查,找到了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的货主蔡某。经查:蔡某为河北霸州人,于2001年10月开始在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曾被公安北辰分局处理,后受利益驱动,不思悔改继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据其交代,上述烟花爆竹系从湖南、江西等地非法购得,准备转手获利。目前,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全部没收,并由公安人员连夜押送至鞭炮库安全储存。蔡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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