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超市保安与顾客发生冲突的事件屡有发生,超市保安为什么屡屡严重侵犯顾客的人身权利,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呢?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宝义说,有些国家的超市是没有保安的,但在我国,保安在超市里却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保安的职责是在局部公共环境中维护秩序。但保安与警察有着本质的区别。警察是受公众委托,其职责是维护整个社会的治安秩序,而保安却代表着私方的利益。一旦私方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保安理所当然地维护私方的利益。
本案被告人张某、郑某虽有前科,但不能因此剥夺他们工作的权利。张某等工作后,用人单位对他们有教育和监督的责任。但张某等再次犯罪的事实说明,超市在用人上存在不当。
不可否认的是,有些顾客确实实施了偷盗和更换商品的违法行为。张宝义说,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首先要提高保安素质,让他们端正认识,做一名文明保安。此外,应加强公安民警对公共秩序的维护,而不应过度依赖保安的作用。毋庸讳言,某些顾客的文明素质也是应该提高的。总之,减少或杜绝保安与顾客的纠纷,要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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