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取消各种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通知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区别执法登记和婚姻服务的界限,
不得以婚姻服务中心名义开展各类非自愿收费服务,也不能与其他部门合作开展包括婚前教育、婚姻咨询、离婚调解等收费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收取婚姻登记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