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下午,天津市农委、经委、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质检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清理“小炼钢”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彻底清查并关掉小炼钢厂工作。
2002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本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关闭、淘汰了部分小钢铁生产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设备,取缔了地条钢生产窝点,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国内钢材市场需求旺盛,周边地区小轧钢厂交易活跃,小炼钢在有的地方死灰复燃。加上周边地区一些地条钢生产点迁进本市,使小炼钢在本市部分区县出现回潮。为此,今年7月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经委、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钢材市场经济秩序意见的通知》,要求区县政府立即组织清理行动,坚决端掉地条钢生产窝点。
会议要求,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作为第一责任人,本着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的原则,在9月10日之前完成清理工作。凡是列入小钢铁范围的企业和个人,都要逐一关掉,地条钢坚决取缔。要拆除其生产设备,就地报废,不得出租、变卖、易地使用。同时,依法没收其现有产品,不能再混进市场流通。对不按规定执行,为小炼钢、地条钢生产行为提供保护、便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会议强调,要坚决切断供应来源和有关手续,对应予关停的小钢铁厂,煤炭、石油部门不能提供煤炭和燃油;金融部门不能提供贷款;电力部门不能提供电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对逾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要吊销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要吊销排污许可证。对属于关停范围内的在建小钢铁厂,要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同时,要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谁投资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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