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二中院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限高令专项执行行动效果显著,“限高令”对欠账者起到了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有三家单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来到法院履行了部分债务。
据了解,随着法院执行人员陆续向欠账者下发“限高令”,并在该院首创的“审计执行法”的强大压力下,许多欠账者已主动与法院和申请人联系。昨天上午,在市二中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位列限高名单中的天津市宁河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三名债务人分别来到市二中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先行履行了共计140余万元的债务,其余债务按协议约定陆续分期归还。为此,市二中院决定对上述三家单位解除“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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