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今日刊发《规范商场联营厂家用工行为刻不容缓》一文。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早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是,为何多年来一直无法解开这个结?除了在法律、法规等源头上寻求解决途径之外,我们还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一朝得不到改善,问题就难以真正解决。
打工者作为自由的个体,在劳动关系中本应与雇主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力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造成求职难,加上劳动者自身素质等原因,就注定劳动者作为单独的个体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一些商场的联营厂家在招聘员工后,就制定出相关的规章制度,员工照章干活领取工资,很少有员工主动提出要求签劳动合同。而一些联营厂家负责人也表示,由于经营风险大,若与每位员工都签劳动合同会带来更多的经济责任。同时,经营者都希望能随时淘汰不满意员工,招入新人,自然也不肯被一纸合同束缚。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积极性不高尚有因可循,可让人惊奇的是,很多劳动者对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也“不感兴趣”。因此,当职工遇到劳动纠纷时,就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根本无力通过与企业、与老板平等的集体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同时,也正是“找到一份工作已经不错了,还签什么合同”的错误思想作祟,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至今没有明显改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我国就业形势一片叫“难”声中,或许劳动者的这种弱势地位还要继持保持一段时间。但我们希望,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在第三产业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不断增加的大好形势下,在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下,劳动者还应提高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有朝一日,弱者不再弱,弱者变强者。(记者/刘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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