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9月1日开始实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终于有了权威的解释。28日,央行新闻发言人首次对《办法》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
解读个人结算账户有三大功能
很多储户担心在9月1日前要赶到银行开立新的结算账户,否则自己的水电费等将无法正常缴纳。央行新闻发言人给广大储户吃了一颗定心丸:大部分银行个人客户都无需新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已经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将从9月1日起由银行自动转为具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功能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客户只要到银行柜面补办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确认手续就可以了。在此期间,客户原有活期储蓄账户的自动转账、还贷扣款等个人结算活动不受影响。个人结算账户开立和转换确认手续十分简单,只需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按要求填写一式两联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就可以了。央行强调,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那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究竟能够提供哪些金融服务?央行归结了三大功能:一是活期储蓄功能,可以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二是普通转账结算功能,通过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汇款、支付水、电、气等基本日常费用、代发工资等转账结算服务,使用汇兑、委托收款、借记卡、定期借记、定期贷记、电子钱包(IC卡)等转账支付工具。三是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解读储户可异地开立账户
《办法》突破了账户只能属地开立、属地管理的限制。央行解释说,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打破了原有的地域限制,越来越多的经济组织跨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长期或频繁的异地经营活动需要在经营地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以方便办理支付结算。
《办法》规定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如企业驻外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可在异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的,如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可在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解读个人可以开立多个结算账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竞争的加剧,一方面,存款人为规避集中存放资金于一家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希望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自主选择方便银企合作的开户银行,以接受更好的支付结算服务,需要开立多个银行结算账户。另一方面,银行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稳定的客户群作为保障,通过改进服务和业务创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客户。因此《办法》规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经营理念的银行,既能充分享受多家银行的特色服务,又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往来对象,更为方便地使用不同银行提供的支付结算工具和手段。
解读股民提取现金需借“银证转账”
对于股民来说,储蓄账户与结算账户的分离,意味着延续多年的炒股习惯将发生改变。随着设在证券公司营业网点里的资金柜台的消失,股票账户的现金存取必须通过“银证转账”或“银券通”业务在银行完成。
据了解,各大券商已分别与不同的商业银行建立了银证业务合作关系。股民可据此到相应的银行开通银证转账业务。办理业务需携带“三证”,即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代码卡、银行电子借记卡或银行活期存折。信用卡不能办理银证转账业务。如果股民因为某些原因要更换证券公司,一定要先撤销原券商的指定交易,然后才能申请新券商的银证转账业务,否则会造成证券公司和银行资料的不一致。
银证转账开通后,股民可使用电话银行完成活期储蓄账户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之间的双向转账。需要注意的是,股民进行银证转账的时间与证券市场交易时间一致,即每个工作日的9时30分至15时。此外,券商对保证金账户资金转出还有限额控制,客户如果超限额划转,会造成资金从证券保证金账户中转回银行不成功。
专家说,虽然开通银证转账后,股民提取现金多了一道手续,但自由度却大大提高了。股民可以通过银行网点、ATM机和自助银行方便地存取现金。
解读外币存款不纳入《办法》管理
《办法》规定,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都适用该办法。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币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或委托人开立的内部账户不纳入《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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