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上世纪80年代初,个人持有因私护照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那时,免税品中有的不要指标,只要你手中有因私护照,就可以到友谊商店购买免税商品。因此,在上世纪80年代拥有因私护照会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改革开放初期,因为办理因私护照,还出现了一些今天看来有些可笑的“怪现状”。比如说:那时规定出示国外邀请函,必须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示寄来的信封和邮票,以避免伪造之嫌。此外,在寻找担保人时,由于外国人担保在办理护照过程中比较方便,出国族们便挖空了心思,千方百计地让“老外”为他们担保。在这种形势下,在日本等地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为中国人做担保的“生意”人,而且收入颇丰。
而现在随着按需申领护照制度的实施,我市居民将和许多国家的公民一样,人人可以很容易地持有一本护照。护照普遍持有表明政府确认每个居民的自由通行权由境内扩展到境外,人民通行权的障碍,将由过去的本国政府对于人民的出境机会的差别性选择,变成外国政府的入境机会的差别性赋予,这一变换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受本国行政认可的公民旅行自主权的放大,以及在行使这一自主权时本国政府所提供的国际保护权能的延展。另一方面,护照普遍持有政策对应于公民护照持有的普遍需要,显示这一行政服务市场的规模有了惊人的扩容,这一扩容将使护照作为特殊符号的意义迅速降低,从而使其由受专门机关控制的行政资源,转换为可以便利地获得的普惠资源。
通过许多证件的使用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时代的发展进程:工作证流行的年代表明我们是单位范围内的人员;身份证通行的年代表明我们变成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行的国民;护照则会更加提醒我们是一个生活在具有经常性的国家识别需要的国际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护照的普遍持有将会使每一位中国公民切身地体会到我国社会国际化进程的迅速提升。
公民的出入境活动将会更加自由,发展的前景也必将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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