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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不愿去停车场,将机动车随便停放在人行道,看似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其实按照规定,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通行和停放都属于损坏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为减少道路设施的人为损坏,维护城市道路设施的完好,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从今天起对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行驶和停放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近两年,随着卡口改造工程的进行,许多道路都变宽了,人行道上也更新了防滑花砖,增加了盲道。但由于许多司机将机动车擅自停放在人行道上,不但将行人挤到了机动车道上,也使得承载力较低的人行道“遍体鳞伤”。单这一项每年就要花费几十万元维修费。这次专项整治依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对市内六区的主要道路上未经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人行道上(占道)擅自设立机动车存车场,擅自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责令清退或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强行改正,自设的栅栏和为上车方便自制的水泥坡、小铁架将予以清除,以料抵工。
另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本市停车场较少的现状,本市正在制定相关的建设规划,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天津站、大胡同、小白楼、古文化街、南站CBD、食品街及鼓楼等地区建设大型停车场。同时有关专家提议,可充分利用大型立交桥下闲置的空地,引导机动车规范停泊,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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