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在2005年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实现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等6项改革举措。按需申领护照制度的实施对天津的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交往具有重大意义。
烦琐办证成为历史
在英文中,护照(PASSPORT)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汉语大词典》解释说: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及国外旅行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护照的办理过程,经历了从神秘到公开,从烦琐到逐步简化,直至今天按需申领的历程,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记录了共和国成长和进步的历史。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本市对外交流交往逐步扩大。1981年开始,在出国浪潮席卷全国的大环境下,本市部分居民纷纷找熟人、托关系,不惜一切代价去日本、澳大利亚、美国、欧洲等国家探亲、留学。在当时申领护照需要出示对方的邀请和担保。
改革初期,办理因私护照,按规定要出示国外邀请函,必须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示寄来的信封和邮票,以避免伪造之嫌。因为要寻找担保人,在日本和香港等地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为中国人做担保的“生意”人,且收入颇丰。
80年代初,个人持有因私护照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很长一段时间,因私护照甚至还部分替代了兑换券和侨汇券的功能。
历史进步的“记录本”
进入90年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放宽出国境条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1992年以来,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近100项放宽出入境条件、促进对外开放的措施。
1999年年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了授予本市十家重点私营企业出国(境)出证权的措施,使本市私营企业在对本企业内的工作人员出国(境)出具单位意见时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权利,同时,放宽了对本市私企聘雇的外地员工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境)的限制。2000年初,又出台了《放宽公民因私出国境十项措施》,向社会公布了公民只要提交个人名下的4000美金存款证明即可申请办理护照等十项放宽举措,在许多方面给予创造性的突破。2001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创立了企业出入境信誉单位制度,为促进本市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外向型跨越式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2002年,本市居民办理出国境证照突破7万余人次,创出了历史新高。
具有里程碑意义
护照普遍持有表明政府确认每个居民的自由通行权由境内扩展到境外,人民通行权的障碍,将由过去的本国政府对于人民的出境机会的差别性选择,变成外国政府的入境机会的差别性赋予,这一变换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受本国行政认可的公民旅行自主权的放大,以及在行使这一自主权时本国政府所提供的国际保护权能的延展。另一方面,护照普遍持有政策对应于公民护照持有的普遍需要,显示这一行政服务市场的规模有了惊人的扩容,这一扩容将使护照作为特殊符号的意义迅速降低,从而使其由受专门机关控制的行政资源,转换为人民可以便利地主张获得的普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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