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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3至2005年就业工作总体目标
-2003年增16万个
-2004年增20万个
-2005年增25万个
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劳动保障部门在最新公布的“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总体规划”中确定了就业工作总体目标:2003年,新增劳动就业岗位16万个,实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多于新增下岗失业人员数量;2004年,新增劳动就业岗位20万个,实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多于新增劳动力和新增下岗失业人员数量;2005年,新增劳动就业岗位25万个,使新增劳动力、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务工人员有较为宽松的就业环境。2003年至2005年,共新增劳动就业岗位61万个,分流安置34万下岗失业人员,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20万人,依法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保持在与本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较低常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并轨,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富余职工下岗这个阶段性、历史性的问题。
据介绍,在2003年至2005年的就业安置计划中,2003年新增就业岗位达到16万个,计划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万人。其中安置当年新增下岗失业人员9万人,消化下岗人员存量2万人,安置当年新增劳动力5万人。2004年预计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2万人。其中安置新增下岗失业人员8万人,消化下岗人员存量3万人,安置下岗回流人员1万人,安置当年新增劳动力(含大学生)7万人。2005年预计创造就业岗位25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万人。其中新增下岗失业人员8万人,消化下岗人员存量3万人,安置下岗回流人员2万人,安置当年新增劳动力(含大学生)8万人。
为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确立了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实施“三步走”战略,积极从4个方面开发和合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是围绕本市“五大战略举措”,盯住经济增长点,增加劳动就业岗位总量。如围绕发展海河经济,实现开发增岗。今年市内6区海河开发起步示范区全面启动,可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2至3年内可吸引投资24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10万个;大力发展6大支柱产业和12个产品基地,积极促进冶金、纺织、化工、电子、医药等工业企业东移,在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开发新的就业岗位。二是以政策措施引导支持组织再就业,安置现有下岗人员存量。市及各区县政府在3年内购买8万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预计出资1亿元,开发2万个岗位,安置“4050”人员。同时,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3年内要帮助1万人创业成功,带动3万人实现再就业。三是深化国企改革和调整重组,分流企业改制减员数量。鼓励支持职工入股经营,组织起来独立注册企业。企业在改革中,做到能保留的企业不撤销,能分流安置的职工不下岗。不得将职工安置在“空壳企业”和“三无企业”。各类企业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由,在企业内部向职工集资,更不得以不集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将职工推向社会。四是保持较低失业人员常量。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一次性裁员数量较大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批,坚持先安置、后分流,先调剂、后裁员,新招聘人员时要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失业人员的流量和流速,延长劳动者平均就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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