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民政部要求——
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民政部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婚姻登机部门“十一”期间照常办公,保证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进行。
据了解,往年本市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是否办理婚姻登记由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自定。由于新条例实施后,免去了开介绍信、出具婚检证明等繁琐的环节,不少新人都已准备好在新条例实施以后再办登记手续,预计“十一”期间登记结婚的新人可能会比较集中,所以今年民政部要求各地婚姻登记部门在“十一”期间照常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婚姻登记部门要合理调整工时,安排好加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保证“十一”期间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婚姻登记部门要严格执行新条例的各项规定,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当事人提交条例规定以外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不得强制或变相搭车收费,不得借故拖延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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