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有效的制止环境污染现象和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天津市城市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农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及电力、自来水部门联合行动,从9月12日零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查污染3号行动”,对列入国家清理整顿对象的217个重点环境违法企业、单位的查处情况进行督察。此次行动的督察重点为:非法熬制沥青窝点,小冶炼、小水泥,小塑料颗粒加工,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加工拆解,于桥水库周边小餐馆以及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3号行动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的要求,对环境违法企业、单位实行“四个一律”。即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一律取缔、关闭;对属于“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非法利用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加工的单位和场所一律取缔;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应取缔、关闭的企业,一律由所在地区、县政府作出取缔、关闭决定。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环保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供电、供水部门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措施。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对阻碍和干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执法不力、处理不严的,监察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环境法律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查办责任人,决不允许环境违法分子逍遥法外。(记者/王冰通讯员/党金生张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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