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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是个资源性缺水的城市,人均本地水资源占有量只有160立方米,2001年,本市被确定为全国惟一建设节水型试点城市。但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绕过计量表盗窃自来水,不仅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还因偷来的水不花钱,浪费水的情况也相当严重。为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本市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使打击盗水有法可依。永强豆浆坊特大盗水案成为该规定实施后首例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9月9日,记者再度来到市供水管理处。据市供水处处长、市防范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张迎五介绍,目前本市非法盗用自来水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私接管道甩表用水;基建单位“留表”作业;开发商不交相应配套费便私自通水;普通用水与特种行业用水混用盗取差价;“转供表”盗取差价等。其中永强豆浆坊属于明显的私接管道甩表用水。针对这些情况,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市供水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防范和打击盗水专项行动,先后对市内的101家纯净水生产企业、178家洗浴场所和215处基建工程用水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除永强豆浆坊外,共追缴水费32.8万元,追缴工程配套款117万元,另有大量用水单位见机主动交费,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盗水案是迄今为止发现的第一例特大盗水案,该店原来有两块水表,主动报停一块后私接管道用水,盗水时间长且用水量很大。根据《实施办法》第34条规定,自来水部门追缴水费29.1万元外,罚款2.5万元,后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考虑到该店确实在早餐等方面服务于周围百姓,有关部门在切断其私接的水管后,已允许其继续营业。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规定》出台后,市公安局发起并参与了多次防范及打击盗水专项行动,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永强豆浆坊盗水案”的处理,应该说给一些存侥幸心理者、内外勾结者敲响了警钟。打击盗水专项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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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市公安局和市电力公司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联合打击窃电的工作机制,3年来已查获违章、窃电案件近4000件,挽回国家的直接经济损失2780余万元,电力公司的线损率由2000年7月的6.64%下降到今年7月的4.77%,相当于少损失近2亿元的电量。另外,2000年《关于打击窃电适用法律的规定》出台后,迄今为止,已有27人因窃电被判刑,其中有4名内部人员。
这是记者9月9日下午从市电力公司稽查大队获得的数据,27人已被判刑,即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些人或者是经营者头脑中的:偷点水、电是小事,发现后就退赔缴罚款的“固有认识”缺乏法制观念,十分有害。针对永强豆浆坊黄河道店而言,电力稽查大队队长朱德元介绍称:该店从东侧的级升里10号楼5门旁边的低压开关柜非法私接电源,通过几十米长的爬墙管线和地埋线进入厨房顶棚,十分隐蔽,可造成该店用电设备甩表用电,符合《打击窃电规定》中关于窃电行为的认定,刘秀龙经理已供认私接外线已有1年,且该店24小时营业,经专业人员统计用电设备负荷为62KW,定为窃电金额为22万余元,现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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