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报道的《永强豆浆坊偷水偷电一案》的涉嫌偷电的犯罪嫌疑人近日被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作为永强豆浆坊黄河道店经理,从2001年8月17日开始指使他人从居民楼电闸箱引用动力电,逃避计量装置,达到盗电目的,盗电时间为一年,市技术监督局对窃电金额进行了鉴定,盗电金额折合人民币为2265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