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近日修订全省防治非典工作应急预案,决定实行三级预警制度,由预警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非典流行强度、波及范围、续发病例、传播扩散等情况,综合分析、判定预警级别,并根据流行情况进行调整。
河北省防非典预警级别分为三级预警(黄色预警)、二级预警(橙色预警)、一级预警(红色预警)。将根据以下划分原则,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可启动相应级别预警。三级预警:周边省(区、市)出现疫情,河北省境内无病报告;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但无续发病例发生。三级预警启动后,6小时内开始对2周内来自疫区或到过疫区的人进行筛查,对尚不能排除者采取留观措施。在与疫区相通的交通站点和路口开展防疫检查。
二级预警:局部地区出现续发病例,疫情局限在一个设区市的范围内。二级预警启动后,属地设区市要启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病人。对医院、居民楼、建筑工地等疫病地点或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对出现疫情的学校采取相应措施。
一级预警:2个设区市以上(含2个)范围内出现续发病例,疫情有继续发展扩散的趋势。一级预警启动后,要动员社会力量,坚持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校自为战、厂自为战等策略,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预警级别的确定由河北省疾控中心提出建议,省卫生厅组织预警评估专家委员会分析评估疫情、判定预警级别,省政府批准启动预警级别和区域。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也照上述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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