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进“三创” 天津建设生态城市
城市环境噪声源来源于4个方面: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交通运输工具噪声强度判别是否超标的标准按照《汽车定置噪声限值》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执行;工业噪声按照《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工地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执行;社会生活噪声,如商业噪声、人群集会、高音喇叭等无法规定标准,公安部门按照新《办法》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