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京召开200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要以《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为重点,立足基层社区,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实施。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社区帮教和社区矫治的有效途径;要通过推进“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影视宣传月”活动;要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针对淫秽卡通画册、不健康“口袋本”以及违规“网吧”等问题,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室,逐步建设一批未成年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阳光网吧”;要把50个试点社区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实施跟踪培养,逐步建立示范社区标准。同时,认真研究推广上海经验,着手建立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系统。
会议认为,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已经初步形成,但任务还很艰巨,社会环境中还存在各种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十分突出;“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涉及色情淫秽的盗版音像制品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倾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紧密合作,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力度;要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社区工作队伍,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体系,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抓住重点群体,切实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运用行政、市场、社会等多种手段,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场所。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主持了会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作了工作汇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