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有关规定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清洗消毒工作由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并需每半年清洗一次,对不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单位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昨天从市供水管理处获悉,本市从10月1日开始,将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并将对全市二次供水设施及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大抽检,以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针对本市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市场存在的问题,市供水管理处日前出台《天津市二次供水设施专业清洗消毒单位管理规定》和《天津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清洗消毒工作由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并需每半年清洗一次,对不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单位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水箱清洗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清洗消毒单位进行,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擅自进行清洗消毒,将按有关条款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高位水箱的水质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由供水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活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从10月1日开始,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重新清洗,对不按操作规程清洗或清洗消毒质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清洗消毒单位资质;自11月1日开始产权单位或物业部门需与专业清洗消毒单位试行签订《天津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合同》,并在市供水管理处备案,明年1月1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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