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已经正式实施的《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今后本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制,逐步取消生活用水“包费制”,使用自来水的居民用水户安装水表,以户表计量用水量,缴纳水费。对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部分实行加价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现在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