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获悉,为提高天津海域重大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能力,保护海域环境和资源,《天津海域污染应急计划》从9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依据天津市政府对天津港2010年的发展规划,石油、化工类产品将成为天津港的支柱类运输货物,进出天津港的船舶亦将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使得天津港发生单次重、特大污染事故的风险指数迅速攀升。为有效保护天津水域环境和水产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天津经济可持续发展,天津海事局依据《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等国际公约、规则和有关法律,于20O2年2月组织有关人员开始起草《天津海域污染应急计划》。
据天津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天津海域污染应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计划体系、污染风险、应急等级、环境敏感资源保护、应急指挥、应急队伍、应急行动等。《计划》要求港口的海事、港务、救捞部门、油码头、油卸站和清污公司等都建有人数不等的专业和兼职的溢油应急防治队伍。
据介绍,《天津海域污染应急计划》实施后,可以建立起应急反应体系: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可以利用船舶、航空、卫星和岸边等多种方式进行监视,通过国家水上搜救专用电话、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交通专用卫星通信网、邮电公用通信网、全自动紧急通信管理系统、船岸通信设施和移动通信设施等各种形式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事故的规模决定启动应急反应对策方案,组织、协调、调动有关部门和溢油应急队伍进行船舶溢油防治作业,通过各种污油扩散控制手段和回收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在清除作业结束后,还将提出损害场所恢复建议。通过这样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将使溢油污染造成的损害减到最小。(记者/刘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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