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两次抢劫、强奸美发厅从业人员,被判刑后上诉,理由竟是社会危害性不大。今天,济南铁路运输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章丘市刘某曾因盗窃两次入狱共13年,今年5月15日,刘某与高某经预谋后,翻墙进入明水火车站外的一家美发厅。刘某持刀对发廊女李某进行威胁,并用其乳罩将李的胳膊捆起来,劫走4000元现金和手机1部。之后,刘某将李某强奸。
5月25日,刘某与高某再次翻墙进入该美发厅,用刀顶着李某的脖子,并将另一发廊女张某捆起来,劫去1700余元现金和手机1部。随后,刘某再次将李某奸污,高某则把张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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