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
内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分阶段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符合CEPA(《安排》)附件规定的原产地规则的货物实行零关税,目前共计273种商品。其中,降幅最大的是35%,降幅最小的为3%。商品涉及服装、钟表、黄金制品以及日化产品等。
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对香港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运输服务等实行放开。有关通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的承诺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
中国内地和香港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7个领域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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