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和人身健康安全,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天津市质监局在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决定从10月份开始,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10类食品启动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相关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区县质监局提出申请并接受相关条件的审查,年底前,将有一批符合条件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有望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去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按照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等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是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率先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明确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必需设备、生产环境、生产加工工艺流程、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检验设备与能力、企业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储运、包装及标识等10个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二是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确保出厂销售的食品检验合格,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
截止目前,天津市已有82家企业的109种产品申请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明年1月1日,凡经帮促仍不能达到基本要求而末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将不得再从事上述5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一旦发现无证生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市质监局负责同志表示,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质监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对天津市食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出厂食品必须检验合格,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于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的食品,责成有关企业收回,撤下货架、销毁,严厉打击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自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企业计量检测捡验体系和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自觉提高食品质量,以确保食品安全。(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 卫红 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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