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旧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备受各方关注,从房管部门获悉,根据刚刚出台的《关于对我市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意见》,天津明确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为旧住宅区居民创造一个整洁舒心的生活居住环境。
据房管人士介绍,旧区实施物业管理应提供下列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二)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三)绿化、树木及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四)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五)环境秩序、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管理;(六)门岗值勤、巡视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应将上述(三)、(四)、(五)、(六)项服务内容,实施统一管理服务。服务费用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测算管理服务成本,提出收费标准,在征求住户或管理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报物价部门核准后,向使用人按月收取。
其中,第(三)项服务费用由各区政府统一核定,绿化部门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费用支付、使用协议,按月或季划拨。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接受专业部门的委托,将(一)、(二)项服务内容实施统一管理服务,并由专业部门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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