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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容环境委员会主任李占东
记者:有人说:“夜景灯光建设是一种‘形象工程’,”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夜景工程究竟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什么?
李占东:首先应当指出的是,夜景灯光建设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外在形象,但绝不是搞什么所谓的“形象工程”。
天津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之一,中央把天津定位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城市夜景灯光,包括功能性照明和景观灯光,折射出一座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反映着一座城市文化的进步水平,对改善环境和人民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把夜景灯光建设作为经营城市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城市夜景灯光建设不仅是美化和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改善人们群众生活环境的重要方面,而且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设和经营城市光环境资源,不仅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城市的繁荣繁华、吸引了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凝聚了民心,做旺了人气,增强了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效应。建设夜景灯光本身就能直接使一些企业获得效益,同时,对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潜在拉动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据有关部门反映,在今年一些夜景灯光组团建设相对集中的地方,商业零售业、餐饮业、运输业的经营额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我们正准备组织一次社会调查,具体研究这样的拉动力到底有多大。
记者:天津的夜景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建设中会有哪些改进?
李占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搭建夜景灯光建设的资金平台。在这里我要提出4点可行性措施。一、政府每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资本金,通过银行贷款,增加夜景灯光投入总量;二、用经营城市的方法,整合户外广告的资源,开征“户外广告设置空间关于维护管理经费”,有条件地开放烟草广告筹集资金,作为夜景灯光建设和管理的专项基金。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把过去由有关部门征收和使用的户外广告收费改由市财政统一征收,使分散的资金变成集中使用的财力;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公益夜景灯光的建设费用由市财政负责,并由路灯供电和路灯电费结算,实施里光外透和纳入统一启闭的控制的夜景灯光,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有困难的给予适当的补贴(平均补贴工程造价的30%),并由路灯电费中给予25%电费补贴;四是制定相关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尽可能多地投入到夜景灯光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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