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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下属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了解到,今年前三个季度,他们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4份。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本市医疗机构没有建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仍是自发性的,所以三个季度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数字应远远大于54例。他呼吁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好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义务。
目前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种。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法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者是有害的反应。
在本市的一些大医院,早几年曾建立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并有专门部门来牵头抓这项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以至于后来这项工作停滞下来,导致现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成了各医院自发的行为,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宋立刚主任昨天强调,我国的《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去年新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师管理暂行办法》,都对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就目前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作为天津1000多万人口,每天医疗就诊量也非常高,但是从目前所接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来讲,今年前三个季度,仅收到54份报告,这个报告的数量应当是1天报的数。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原副主任彭敦仁认为,本市医疗机构已经具备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的条件,但是医院没有建立这种机构的原因分析起来:一是医药人员不理解,怕影响药品销路;二是医务人员的误解,用药出现不良反应后会不会影响个人晋级、晋升;三是医院领导也担心。
为了患者的切身利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呼吁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的建立工作,以及时有效地处理患者遇到的药品不良反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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