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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在天津组织的数百家房地产商和物管企业参加的落实物管条例培训结束后,管理部门发现,众多企业对相关政策理解还存在误区。同时还发现,众多小区业主对新出台的收费管理办法也不甚明了。
据悉,新出台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近日执行。在新旧办法衔接中,物管企业须于11月底前办理物管服务费标准的备案手续,但目前一些企业却表示因不知情而未备案。此外,人们对尚未成立业主会的小区物管费标准是否执行新办法也产生歧义。由于很多市民对其中具体内容不了解,与物业公司产生了矛盾,一些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近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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