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期一个月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昨天开始。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21个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组成60多个执法检查组,于一天内先后抽查了96家用人单位,针对其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以及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了解,在被检查的单位中,60%是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发现,一些服装加工厂、餐饮服务行业劳动用工管理混乱,有的连准确职工人数都提供不上来,更谈不上与多少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交纳社会保险费了。同时检查中还发现,企业员工尤其是外地打工人员,对自身的权益保障意识淡薄,很多人在检查中不敢说,有的甚至还为企业隐瞒侵权事实。为此,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当场对52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接受询问。同时还对6家新建单位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10天之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费等有关手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表示,对逾期不接受询问和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新招收的劳动者,应当于录用之日起10日内订立劳动合同。凡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每使用一名劳动者每月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整改的,对其负责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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