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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与天津市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天津银河培训)的20余名学生、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再次来到河东区教育局。
对于天津银河培训的情况,河东区教育局成人教育科的朱科长介绍: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是民办教育机构,法人代表崔波1999年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天津守护者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是该公司的子公司,于2001年5月30日领取了经营许可证。该培训中心在教育局的风险抵押金确切数目是14000元。
朱科长让来访的每个人进行登记。朱科长称,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出现问题后,河东区教育局立即着手对在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交纳培训费的学员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电话和培训费用等,但考试费用不包括在内。朱先生称,考试费不是教育部门的管辖范围,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截至昨天,已有16位同学在河东教育局做了登记。与此同时,河东教育局还对每位培训者出示的票据进行核实,待掌握相关证据后,将以崔波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学生出具的票据,朱科长说,从部分票据上加盖的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的公章来看,有一些票据是非法的,因为票据上的名称和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在教育局登记的名称不完全相符。不排除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偷漏税和使用非法票据的可能。对于持有这些票据的学生,教育局可能就无能为力了。另外,大部分学生出示的是收据,收据是否能起到正式发票的作用,还得进一步研究。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同学们和教职工的损失如何弥补的问题,朱科长称,就是风险抵押金的使用问题。等事实调查清楚后,就将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的风险抵押金14000元作为补偿金按一定比例分发给学生。但对于该培训中心的教职工工资和档案问题,朱科长则表示无能为力。他说,根据相关法规,应优先对学生交纳的培训费进行补偿,而后再考虑教职工工资问题。目前,这14000元的补偿金与学生实际交纳的费用相距甚远,教职工工资的补偿就更谈不上了。
对于教育局的答复,学生和老师有他们自己的看法。在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上学的丘家文认为,14000元的补偿金对于几十名学生和教职工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更主要的是,教育局认为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开出的票据有违规之处,不予认可。这样一来,会有一大批学生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金。但这并不是学生的过错。
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合作伙伴部原经理黄蓓蕾说,“天津银河培训”拖欠13名员工1000至3000元工资不等。更重要的是员工档案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存在河东区人才市场,现在中心负责人崔波突然失踪,大家的档案无法取出。另外,“天津银河培训”一直也没有向河东人才市场支付过存档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我们这些受骗者就好像自己是骗子似的。”黄蓓蕾无奈地说。
天津银河网络教育培训中心教研部原主管刘涛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疑问:教职工们都是签订了正式合同的,现在此事到底应由谁来负责?是不是找不到崔波,教职工的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了呢?
随后记者再次与银河网络教育中心的北京总部取得联系,合作伙伴部的黄先生称,总部对于天津银河培训发生的事非常重视,将与近期赴津调查,希望此次事件能尽快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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