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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随着“神舟五号”这一响亮的名字迅速传遍神州,想“搭载”这艘“大船”的人显然不少。于是,“神五”商标引起了商家的极大兴趣。
据天津商标事务所提供的来自国家方面的消息说,目前用“神五”做注册商标使用似乎是有一定的难度,国家暂时不批准这样的商标。天津商标部门相关人士凭借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比如饲料、化肥打“神五”牌,是不是有些不良社会影响。另外它是不是类似奥运会这样的特殊标志,固定在某个部门才能使用这个商标。这个商标影响很大,具体怎么操作,国家商标局还没有个具体的说法。有些人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因为“神五”、“神舟五号”已如同“东方红”一样在许多国人心中有了神圣的概念。如果“神五”、“神舟五号”可以用于商业,那么就会有人为了商业目的滥用,致使这一神圣概念庸俗化,甚至将“神五”、“神舟五号”用在一些伪劣粗俗的东西上。记者在网上搜索,确有一些人已将“神舟一号”用在了一些药品、蔬菜上。记者在《商标法》中没有发现“神五”不能做商标的依据。但是“神五”不能用作商标使用,似乎与《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条款中所规定的内容相关联,这就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限于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等等。天津商标事务所相关人士指出,将“神五”注册商标,由于这涉及到国家和民族利益,事情尚无定论。天津企业或个人对神五商标的注册事宜热咨询,冷注册,表明大家都冷静了许多。可以肯定的是,许多人的商标意识和法规意识正在逐步建立,大家都认识到,只有遵守市场规则,强化商标意识,才能将商标带来的经济利益和品牌效应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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