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全面掌握气瓶及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遏制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从现在起至2004年10月底,市质监局组织市和区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气瓶及压力管道安全普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这次安全普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和目标是:一要查清在用气瓶的数量。包括盛装永久气体的无缝气瓶和盛装液化气体的焊接气瓶、含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溶解乙炔气瓶(不含车用气瓶、灭火用气瓶等非包装气瓶和工业用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等特殊气瓶),对在用气瓶进行检验治理,将超过使用寿命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予以查封或监督进行破坏性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通过普查整治,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实现我市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规范和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检验率低、事故率高、“流浪”气瓶无人负责等一系列问题。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监察对象的气瓶长效安全监管机制。
二要查清我市压力管道的分布和数量。包括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工业管道;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含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掌握其安全状况,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和安全状况等级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遏止事故发生,逐步实现压力管道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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