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交管局与市卫生局确定37家医院为交通事故定点医院,今后凡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将被送往这37家医院进行急救。
被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的急救科室将有先进的急救等硬件设施,同时应管理规范、医护素质高、快速反应能力强,并具备交通事故快速抢救部门、快速抢救能力和预案,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市交管、卫生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定点医院将实行年审制度,此次指定的交通事故定点医院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重新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37家道路交通事故定点医院:
第一中心、医院一中心、东院第二中心医院、第三中心医院、第四中心医院、南开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天和医院、天津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医二附属、环湖医院、公安医院、红桥医院、红十字会医院黄河医院、东丽医院、西青医院、咸水沽医院、北辰医院、塘沽医院、港口医院、大港医院、汉沽医院、天碱医院、宁河医院、武清人民医院、宝坻医院、蓟县医院、静海医院、解放军二七二医院、解放军二五四医院、解放军四六四医院、武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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