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保证全市农民的身体健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昨日,药监部门出台6项有关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及进货渠道等管理措施,在全市农村范围内启动了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管理,保证农村供药质量的药品质量工程。
药监部门出台的6项制度是: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药房必须建立进货审批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制度;药品储存与养护制度;药品报损制度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严格人员管理:药房中处方审核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药师或中药师以上职称,村卫生室必须设立药品专管人员,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及时调离。严格进货渠道: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提高硬件水平:药房环境、设施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规范服务:药剂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配药品,处方留三年备查;药师要配卡上岗;药房应明示服务公约并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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