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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职学校学分制将实行学年学分制,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三学年制专业的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四学年制专业的总学分一般不少于220学分。其中,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占总学分的80%-90%,任选课的学分占总学分的10%-20%,全日制在校生每学期修习课程的总学分在24-40学分之间。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综合素质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同时,实行学分制的学校还将改进考核方法,完善教考分离制度。文化基础课、主干专业课由市教研部门统一命题和阅卷,部分有条件的专业课实行联考。考核分考试和考察两种,学科结业成绩及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实践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通过参加不同等级的技术或技能考核取得相应学分。对于取得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及教学计划外的科技发明或技能证书者,可获得奖励学分,奖励学分计入任选课学分。学生转学、转专业可根据学分互认的办法承认已修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在学习一个专业的同时或之后,可申请选修另一个专业的课程,取得学分后可获双专业毕业证书。试行学分制的专业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段完成学业,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3年;学生在修满本专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可提前毕业,但提前期限最多不能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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