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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郑恩宠一案终于进行了一审判决。从判决报道一上网,就有网民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说明此案颇受关注。
新浪网上到现在为止已有470条帖子,刨去一些无关的内容,也有400条左右。令人纳闷的是,有些帖子对郑恩宠的判决结果不以为然,还为他评功摆好。什么“郑恩宠是好律师”、“站在人民角度说话的人民会尊重他”、“郑恩宠为那些拆迁户打官司,是个敢于为民请命的好律师”……这使人不禁要问:你怎么知道他是好人?你怎么知道他是“为民请命”?可喜的是,许多网民还是很有头脑,他们在网上责问:“怪了,怎么有那么多人支持一个囚徒,一个罪人值得你们如此同情吗?”“对这样的败类也同情?有些人口口声声爱国,真不知他们的爱国心和良知何存?!”……
我想,为郑恩宠鸣冤叫屈的网民,并不都认识郑恩宠,也并不都了解他。只是他们在网上先入为主,不知不觉中毒了。前一阵子,海内外有些不负责任的网站,或无中生有,或人云亦云;或别有用心,或以讹传讹;或肆意捏造,或偏听偏信,对郑恩宠的被捕大肆渲染,似乎这是一起天大的冤枉官司,是政府在陷害一个正直的律师,而郑恩宠则是因为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打官司得罪了一些官员。于是,有些网民对此信以为真,为郑恩宠打抱不平起来,以至于他被判刑入狱时,还真以为他被冤枉了。真是悲哀啊,先入为主的悲哀,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悲哀,让人当枪使的悲哀!
请读一读今天主流媒体的报道,看看郑恩宠其人其事。我想如果不带任何偏见的人,对这个已经失去律师资格却为牟取私利非法执业者,对这个以“为群众打动迁官司”“出名”的“名人”之真面目,一定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了。当然,先入为主的印象是很深的,要当即改变是不大可能的,但是非曲直不是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终究是事实,历史终究是历史。尊重事实就是尊重历史,先入为主的可能是事实,但不见得都是事实。一旦被证明先入为主的认识错了,就不应该固执己见,一条死路走到黑吧!
诚然,话也要说过来,与其让我们的网民从不负责任的媒体上先入为主,我们的主流媒体何不利用自己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先发制人,先声夺人呢?那样的话,会主动得多,也会让许多网民不至于先走歧路,绕个圈子才看清楚想明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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