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巩固与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支持各区县、各部门和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及妇联组织建立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市将制定新政策扶持公益性再就业组织发展。
公益性公司是指由市、区政府组织,依托职能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建立,以政府开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为基础,以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目的,以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旧楼区物业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及其它公益性劳动等为主的独立法人实体。公益性公司应依法、按期、足额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申办公益性公司的条件,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认定。市和区成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组成的公益性公司管理办公室,按照管辖分工负责公益性公司资质认定的具体工作。公益性公司遵循申请、初审、认定、注册等四项申办程序。
公益性公司所需的注册资金,原则上由开办单位投入。对确有困难的,根据注册资金的不足程度,由市再就业资金在其工商注册时给予资本金注入。此外,对于公益性公司,本市还将给予小额贷款支持、给予工资性补贴支持、给予开办费支持、给予减免税收支持、给予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给予社会保险支持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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