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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专稿:随着天津“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的提前实现及“三步走”战略的顺利实施,经济快速发展,景观不断翻新,城市周边环境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蓟县温泉旅游度假区、西青民俗生态旅游区、静海田园风光旅游区等旅游景观不断涌现,公路交通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内容在不断丰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依靠什么生存?有限的占地赔偿费,又能维持多久呢?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相当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只能干力气活,生活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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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私营企业中农民工的数量激增 |
据有关部门在东丽、津南、西青、武清等6个区县的一项百户农民调查显示:被调查的100户,原户均拥有耕地3.97亩,耕地被征用后,现户均耕地仅为0.21亩,减少了3.76亩,减幅为94.8%。其中耕地全部被征用的户占72%,最多失地17.5亩,最少失地0.2亩。被征用的耕地主要用于修建京沈高速公路、津沪高速公路天津正线一期工程、津蓟高速公路、引滦明渠拓宽改造等国家和市级重点工程,工业园区、公路建设等区级重点工程用地。东丽、津南、西青三个近郊区被调查的60户,原户均拥有耕地4.21亩,耕地被征用后,现户均耕地仅为0.33亩,减少了3.88亩,减幅为92.2%。其中耕地全部被征用的有40户,最多失地17.5亩,最少失地0.5亩。武清、宝坻、蓟县三个远郊区县被调查的40户,原户均拥有耕地3.6亩,耕地被征用后,现户均耕地仅为0.03亩,减少了3.57亩,减幅为99%。其中耕地全部被征用的30户。三个远郊县失地户中,最多失地9亩,最少失地0.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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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私营企业中农民工的数量激增 |
调查显示,100户中共拥有劳动力204人,其中征地安置就业10人,占4.9%;外出务工28人,占13.7%;经营农业21人,占10.3%;经营第二产业36人,占17.6%;经营第三产业74人,占36.3%。失地后农户劳动力就业率为77.5%。赋闲在家45人,占劳动力的22.5%。6户纯农业户,因耕地全部被占用,家中所有劳动力目前均未找到工作,依靠占地补偿费生活。据了解,在72户耕地全部被占用的家庭中,征地安置就业6人,占4.3%;外出务工18人,占12.9%;经营农业15人,占10.8%;经营第二产业19人,占13.7%;经营第三产业50人,占36%。失地后农户劳动力就业率为71.2%。赋闲在家40人,占劳动力的28.8%,高于全部调查平均水平。
据了解,按国家政策,各地区根据不同地价的实际情况给予失地家庭人均1至10万元不等的征地补偿款。记者调查发现,宝坻区的征地补偿款统一发放到村,在补偿形式上,根据农民意愿,有的是一次性付清,有的是分年度逐年偿付。该区林亭口镇就是按每亩1.2万元的价格分10年对村民进行补偿;大口屯镇是按每亩每年600元的标准补偿50年。这个价格相当于甚至高于每亩土地的平均效益,绝大多数农民都能够接受。应该说,农民离开土地不仅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破解瓶颈,拓展空间,而且也符合农民的利益。但在调查中,有24%的农民担心今后生活的稳定性。这部分农民学历较低,又没有专业特长,就业困难,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而耕地全部被占用的纯农业户,因目前仍没找到工作,闲下来的村民无事可做,对未来生活缺乏信心。个别村民,只顾眼前,把土地补偿费大部分都挥霍了,有的用于生活享受、有的用于赌博,给家庭和社会的稳定都带来了隐患。调查中,有一半的家庭最急需解决就业问题,还有近10%的农民希望土地被占用后,能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而且希望政府出台进城打工的具体政策。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减免各种税收等等一系列政策也是多数失地农民所迫切需要的。
千百年来,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血浓于水,唇齿相依,须臾不可分割。然而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不断从土地上剥离出来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工业化,正改变着千百年来不变的生产方式,也剥离出一时间手足无措的农民。一个新的社会群体随之迅速扩大:失地农民。说是农民,他们已经没有土地;说不是农民,他们却在城市的边缘徘徊。刚刚失去土地这条生存底线的他们,希望能和城市人一样获得工作机会,通过社会保障来支撑起未来的生活。城市要发展、要建设,城市化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但在发展建设的同时,能否妥善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呢?城市化对农民来讲,应该是阳光而不是阴影。(记者/刘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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