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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晨和今晨,津城降下大雾。
今天早上,雾尤其大。六点钟出门上班时,马路上浓雾弥漫,路对面已看不到人了。远远看去,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模模糊糊、影影绰绰的,借用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中的描述,像“渴睡人的眼”。
在这样的大雾天气里,大多数的汽车都行驶得很慢,但还是有个别司机抢行的现象。明明前面路口的绿灯已在闪烁、甚或黄灯已亮了,他偏要踩脚油门加快速度冲过去。也许他可以为此节省半分钟、一分钟的时间,但在这样的大雾天里,他也许就为这多踩一脚油,而给自己、给别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由此想起了下雨天。雨天路滑积水,本应该慢慢地开,但总有些司机以开快车为乐,抢道抢灯现象经常能看到。特别是马路旁有步行者或骑车者时,个别司机也不管不顾,忽地冲过去,车轮溅起一片积水,弄得路人衣衫尽湿。管你骂与否,我自听不到。但这位司机也应该想到,雨天路面湿滑,踩了这一脚油,不仅给路人带来烦恼,也会给自己埋下安全隐患。
天津所处的地区,一年四季季节分明,风霜雪雨,什么恶劣天气都可能遇到。这是人们难以改变的自然现象。不错,这些恶劣天气会给我们出行带来麻烦,但是有时更多的麻烦是我们自己制造的。在雨雾风雪的天气里,如果司机们能够少踩两脚油门,把车开得慢一点;如果路人们能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不横穿马路、骑车的不抢红灯,那该能消除多少事故隐患啊!
越是天气不好,越要遵章守法。遵章守法、遵守公德,不光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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