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拉科斯特与香港的鳄鱼恤掐了四年架,官司缘于真假鳄鱼之争。一个说对方是假的,一个说我才是真的,这一幕好像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真假之辨。然而又不全像,因为官司了结了,谁也没能成为真正的赢家,打来打去,倒是让内地市场上充斥的真正的假鳄鱼乘虚而入,真是庙小妖风大,池浅“鳄鱼”多。
“法国鳄”与“香港鳄”的鳄头朝左或朝右,如今看来已不重要了,而这场官司带给我们的启示,却异常深刻,那就是高度的品牌意识。两家公司之所以为了一个牌子争得面红耳赤以至于对簿公堂,是因为品牌关系着影响与利润。消费者追求名牌,缘于对它的信任甚至依赖。
而中国内地企业的品牌意识,虽经多年市场的历练提高了不少,但显然远远不够。这里有必要谈一下市场上的假鳄鱼。这类产品固然为假冒,但有些未必就比法国的或香港的质量差多少。为什么我们的企业不惜冒被告被处罚的风险呢?假冒带来利润是许多假冒者最为推许的理由,但说来说去这也是一种短视行为,投机毕竟是投机,你永远也做不大。即便有一天做大了,那就离收到法院的诉状不远了,接下来的是巨额赔偿。外国公司愿意且善于施这一招,教训无需列举,因为实在太多了。
长久以来,一些内地企业为图便宜图省劲儿而假冒,而更多的企业虽不假冒,但仅满足于贴牌生产,成了人家的生产车间,利润的大头被洋人轻松地赚走了。因此,当国人豪情万丈地宣称国外市场的产品很多为中国制造的时候,有必要清点一下这些产品有多少是中国自己的品牌。
制造自己的品牌,然后唱响世界,是中国民族企业的根本出路。不如此,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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