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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将开展本市历史上首次全市范围的风貌建筑普查,以摸清全市50岁以上历史风貌建筑的底数,为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开发利用打好基础。
据介绍,天津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各式各样的历史风貌建筑。这些历史风貌建筑是本市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城市资源。为保护好、开发利用好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完成海河两岸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基础上,开展全市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市历史风貌建筑的情况和底数,为风貌建筑管理的立法和编制保护性规划提供依据,为保护、开发利用风貌建筑,有效地经营城市资源,拓展房地产市场新领域服务。
这次历史风貌建筑普查工作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历史风貌建筑普查的标准是:建成50年以上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历史风貌建筑:1、建筑式样、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2、反映本市建筑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特点;3、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4、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5、本市的标志性建筑;6、在我国、本市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另外,名人故居及其它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为配合此次普查,更好地保护本市风貌建筑,市风貌办公布热线:23310081,希望市民们积极提供线索。这次历史风貌建筑普查自本月开始,至2004年3月底完成,在汇总、分析全市风貌建筑的普查结果后,建立风貌建筑的档案,并最终实现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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