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28日全市19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开始为个人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以来,本市1万多人上医保,而且个人参保数量还在不断攀升。
据社保经办机构对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1万多人进行分析,年龄偏大的个人参保者占了大多数。在个人参保者中,3类人员没有受到半年等待期的限制,自参保缴费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三类人包括《天津市城镇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出台以后两个月以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两个月以内以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两个月内参保的人员。除此之外的个人参保者都有半年的等待期,也就是个人参保缴费180天后发生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才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
针对办理过程中一些个人参保对象模糊不清的问题,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昨天作出解释。首先是个人参保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人员;三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四是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
其次是个人参保缴费费率、缴费时间及方式: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是6.3%。同时,每年还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2003年的标准是每人每年36元。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是每月15日前。个人也可以按季、半年或年预缴费,缴费时间是每季、半年、年首月的15日前。
第三是个人办医保须携带的材料: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就近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办理手续时要填写《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首次参保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第四是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及其相关情况:已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以及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可以参加个人医保。此外,鉴于目前塘沽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纳入全市统筹,因此这两个区没有开设个人缴费窗口,不能办理个人基本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