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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成绩斐然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新时期检察工作与国际规则接轨,与现代司法理念融合的挑战,按照检察业务抓质量、工作机制抓创新、队伍建设抓素质的思路,积极深化检察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2003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来视察时,对该院锐意进取、创新发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树起了济南市检察机关的一面鲜亮旗帜。
一、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争创一流业绩。
该院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使得案件质量逐年稳步提高。按近3年的平均数计算,查办贪贿案件、大要案比例达95%以上,案件判决率达88%以上,有罪判决为100%;刑检工作中,连续多年保持了无错捕、错诉,无绝对不诉、无超期羁押记录;民行检察提请抗诉改判案件去年达29件,位居山东省检察机关的先进行列。执法办案中,该院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案件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上”作为衡量办案工作的标准。如在办理某科长贪污失业职工培训费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由于证据扎实,链条完整,一审法院全部采信该院指控证据,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使这起案件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职务犯罪“零口供”判决案例。二是正确处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惩治腐败者,自觉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积蓄发展潜能。
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要求,该院把创新办案机制、深化检察改革提上了重要的日程,使检察工作驶入了快车道。确立了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淡化了办案主体的行政色彩,强化了其执法办案的司法属性。确立了双向延伸、形成合力的配合制约的办案机制。一是检察引导侦查机制。在公安机关设立了全省首家“检察引导侦查办公室”,较好地解决了检警两环节的衔接问题。二是确立了公诉知道侦查机制,形成了侦诉双方的良性互动:在观念上,从以侦查为中心转向以庭审为中心;在模式上,从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办案转向按司法程序规范办案;在方法上,从侦、诉、审相互脱节转向侦诉互动,双向延伸;在监督上,从对案件材料的审查监督转向对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的监督。确立了社会化大预防机制。率先在全市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构筑起覆盖全区的预防网络;率先打出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使预防教育深入社会公众,并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该院还积极探索民行检察采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监督机制。对民事行政审判中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启动再审改判。2001年以来,共有4件判决、25件调解利用检察建议获得改判,高检院民行检察厅对该院这种尝试给予了肯定。
三、以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核心,为民公正执法。
该院按照转变作风、更新观念、提高凝聚力、增强战斗力的根本要求,努力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一是从解放思想,树立先进司法理念入手,实现执法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二是着眼于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三是从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入手,使干警做到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执,权为民所用。该院党组一班人也在全院干警中喊响了“做楷模,做旗帜”的口号,身先士卒,敢为人先,带领全体干警“人人为天检增辉”,无私奉献,跨越发展,努力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为党和人民奉献挚爱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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